关于印发2019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县域工业集中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2        信息来源:省中小企业局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_sl     浏览次数:

中小企业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快县域工业集中区和产业园区建设行动计划》(陕政办发〔2018〕2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企〔2016〕41号),省中小企业促进局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2019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县域工业集中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对申报项目要组织专人现场考察,严格审核,确保申报项目材料内容完整、真实、准确。

  联系方式:

  省中小企业促进局 杨雷平 电话:029-63916827

  邮 箱:xianyugy@sina.com

  省财政厅 李 鹏 电话:029-87611454

  邮 箱:lippp@sf.gov.cn

  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 陕西省财政厅

  2018年11月13日

  附件

2019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县域工业集中区和小微企业

创业创新基地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

  (一)县域工业集中区项目:经省政府同意确定的全省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优先支持经省中小企业促进局认定的省级示范县域工业集中区。

  (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项目:经省中小企业促进局认定的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二、支持重点及方式

  (一)县域工业集中区项目

  1.省级示范县域工业集中区项目。按照《省级示范县域工业集中区考核办法》(另行印发),对50个示范县域工业集中区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获得优秀的示范区按照优秀等级给予适当的项目资金奖励,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通知另行发布)。

  2.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是指按照集约、节约用地要求,用于出租或出让给小微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厂房。标准厂房开发业主自用面积不得超过建筑总面积的30%。对省级以上贫困县在工业集中区外建设多个标准厂房项目,可以县为单位集中打包申报。标准厂房建设项目采取贷款贴息和无偿资助方式支持,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信息服务、创业辅导、人员培训、法律服务、管理咨询、投融资服务及大数据物流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采用贷款贴息和无偿资助方式支持,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工业集中区水、电、路、气及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支持为集中区提供综合能源一体化解决方案,实现横向“电、热、冷、气、水”能源多品种之间,纵向“源-网-荷-储”能源多供应环节之间的生产协同、管廊协同、需求协同以及生产和消费间的互动,对工业园区发展清洁、高效、智慧的能源供给有示范作用的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用贷款贴息和无偿资助方式支持,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5.招商引资模式奖励项目。对县域工业集中区管理机构创新招商模式,利用社会资金建设“园中园”、“孵化园”等加快工业集中区市场化建设,或利用社会中介机构,引进对集中区主导产业发展具有辐射带动作用且投资额较大项目的给予资金奖励,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

  6.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项目。按照国家财政部、工信部和科技部《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通知》(财建〔2018〕408号)的要求,从2019年起,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展省级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建设,由各设区市中小企业工作部门联合财政部门,根据财建〔2018〕408号文件要求,结合县域工业集中区(开发区)发展实际,按照专业资本集聚型、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科技资源支撑型和高端人才引领型等4种申报类型,推荐辖区内1家县域工业集中区(开发区)申报,申报项目建设期限为2019年-2020年。特色载体建设项目采用资金奖励方式支持,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项目

  1.由省中小企业促进局联合省财政厅,根据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年度考核情况,对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项目奖励(通知另行发布)。

  2.重点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为增加入住企业、就业岗位进行的基础建设、设备购置等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支持方式采取贷款贴息或无偿资助方式,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创客中国陕西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

  对参加2018年创客中国陕西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1、2、3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的资金奖励,由赛事承办单位统一进行申报,将2019年创客中国陕西创新创业大赛纳入2019年项目预算,报省政府同意后实施。

  三、申报条件

  (一)省级示范县域工业集中区考核奖励项目

  按照《省级示范县域工业集中区考核办法》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并获得优秀档次。

  (二)县域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公共服务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申报项目符合工业集中区规划建设内容,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建筑规划设计方案,项目投资单位明确。

  2.标准厂房和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投资总额在300万元以上。

  3.申报项目经主管部门立项批复或备案,规划、土地、建设、环保部门手续齐全。

  4.申报项目建设期不超过3年,属2017年、2018年开始建设并截止2018年底工程进度超过70%以上的在建或完工项目。

  (三)招商引资奖励项目

  1.在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园中园”、“孵化园”等,招商引资方式新颖,社会化参与程度较高,项目已经开工建设,且项目经主管部门立项批复或备案,规划、土地、建设、环保部门手续齐全。

  2.引入符合园区产业规划的企业5家以上,企业投资总额5亿元以上或引进重大产业项目,单个项目投资额超过5亿元以上且资金基本到位,已经开工建设。项目经主管部门立项批复或备案,规划、土地、建设、环保部门手续齐全。

  (四)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项目

  县域工业集中区(开发区)管理机构高度重视创新创业工作,已建成部分创新创业载体,并认定为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示范平台、孵化器、创业基地、双创基地等),且运转情况良好;产业有特色、双创有氛围、工作有基础、升级有潜力,小微企业数量众多,集中区(开发区)发展速度较快。2018年已经纳入省级特色载体项目的地市原则上不再推荐。

  (五)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项目

  1.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奖励项目应符合考核要求。

  2.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基础建设、设备购置等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条件参考县域工业集中区项目申报条件,总投资额原则不低于300万元。

  3.申报项目建设期不超过3年,属2017年、2018年开始建设并截止2018年底工程进度超过70%的以上在建或完工项目。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文件

  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中小企业局(经发局)和财政局的申请报告。

  (二)申报资料

  1.县域工业集中区项目。省级示范县域工业集中区考核奖励项目,按照《考核办法》要求报送相关考核资料。

  (1)项目申请书(封面)。

  (2)项目申请书目录。

  (3)所在县(市、区)中小企业局会同财政局的申请报告。

  (4)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的批复文件。

  (5)县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管理机构申请报告。项目申报单位不是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的,附工业集中区管理机构的申报意见。

  (6)项目申请表(附件2)。

  (7)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3)。

  (8)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4)。

  (9)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附编制单位资质证明)。

  (10)项目立项、备案、核准和环保部门文件,以及土地、建设等部门审批文件(如有)。

  (11)申请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的,需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已完成投资或已投入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专项审计报告;申请贷款贴息的,需提供项目贷款合同、资金进账单以及付息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银行公章)。

  (12)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6)。

  (13)招商引资奖励项目除上述要求外,需要出具园区(基地)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委托招商合同、招商机构与企业签订的合同,企业入驻园区的合同(如有)等。

  2.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项目。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项目按照县域工业集中区项目申报资料要求准备,第9项资料可自行编制,第10项资料可适当简化。

  3.中小企业创新创业载体项目。申报单位参照财建〔2018〕408号文件要求,编制2019-2020年实施方案,聚焦创新创业载体类型及发展现状,明确两年实施绩效目标,细化实施内容和资金使用,并填报相关信息表格。

  (三)其他要求

  项目申报通过网上申报和纸质版申报两种方式,网上申报分别登录省中小企业局和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省中小企业局网站:http://smte.gov.cn;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xmk.sf.gov.cn)网上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5份,其中报省中小企业局4份、省财政厅1份。电子数据应与纸质资料保持一致。

  五、申报程序

  项目(除省级示范县域工业集中区考核奖励项目外)申报由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或基地运营主体向所在县(市、区)中小企业局、财政局提出申请,经其初审后报设区市中小企业局和财政局;设区市中小企业局与财政局审查后,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将2018年专项资金总结报告和2019年申请文件联合上报省中小企业局和省财政厅。

  六、申报名额及时间

  (一)申报名额

  拟分配你市(区)工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申报名额 个,工业集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名额 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名额 个,招商引资奖励项目名额 个;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项目 个。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至时间为2018年12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县域工业集中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不发地市)

  2.项目申请表

  3.项目基本情况表

  4.绩效目标申报表

  5.申报项目汇总表

  6.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格式)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承办单位:陕西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电子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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